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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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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本府家庭教育輔導團115學年度新進團員第2次甄選簡章」,請有意參加甄選者於115年6月5日 (星期五)前將資料送達本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

依據:家庭教育法第8條暨本府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。
甄選方式:經服務學校推薦參加甄選,經初審、複審兩階段合格後予以聘用。
甄選名額:國小1名、國高中3名。(另可擇優錄取為儲備團員;未達標準者,得不足額錄取。)
甄選程序:
初審(書面審查):請參加甄選者填妥資料後,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,連同個人教學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複審(面試):
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將另行通知,並請於115年6月11日(四)下午3時至本中心(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-1號4樓)參加面試。
甄選當日同意核實給予公假(派代)半日。
公布結果:預計115年6月25日(星期四)前於本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,並另函通知錄取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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