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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託辦理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申請案

一、為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(下稱消保協會)受 託辦理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申請案,請貴校(園) 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教職員工生表件,於115年10月 30日(星期五)前逕送消保協會提出申請。

二、團體訴訟由消保協會協助辦理,本次訴訟作業皆以「學校」為單位進行收件與申請,未來如獲法院判決賠償,賠償金亦將匯入各學校帳戶,再由學校發放給受害師生。目前原告主張之求償金額為每人財產損害新臺幣(以下同)12萬元及精神損害20萬元,共計32萬元(此金額僅為訴訟請求,實際賠償金額仍須依法院最終判決為準),參加與否採自由意願,不強迫每位學生皆須參加。

三、配合消保協會統籌規劃辦理,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    1.受理登記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,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。
    2.受理登記對象: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(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四、受理登記方式:
    1、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,請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,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團訟相關表格(基本資料、讓與書、不和解書共3份)且均須提供正本(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),並提供戶口名簿影本。
    2、教職員工有食用到問題油品,亦可併同學校參與團訟,請填寫上述團訟表格(將「學生」二字劃掉、免填班級,法定代理人欄位留空,僅需於請求人處簽名即可),佐證部分可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,並須附上訂餐單影本;若無訂餐單,請學校開立確實有用餐之證明切結書。

 

相關表格請見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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