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本市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報名事宜,以維護競賽員權益。

一、依據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暨本局114年7 月30日新北教社字第1141512273號函(諒達)辦理。

二、請各校先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(網址: https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/)報名後,列印報名表件(含團體及競賽員個人報名表)並用印後,以 掛號寄送承辦學校江翠國中輔導處曾君雯組長收(核章正本,地址: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),再次提醒報名 日期及資料寄送期限如下:

(一)團體組:

1、團體B組參賽單位(甲、乙、丙組),報名期間:114 年9月1日至9月8日。

2、團體A及B組連續2年(112、113學年度)獲得全國決賽 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,決賽報名期間: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倘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分及排名,請於114年9月1日 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賽。

3、團體A組及大專團體組不辦理初賽,報名期間:114年 11月7日至11月14日。

(二)個人組:

1、個人組,報名期間: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。

2、個人組連續 2 年(112、113學年度;若有跨學段者, 可併予採計)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 得逕行參加決賽,決賽報名期間:114年11月7日至11 月14日。倘連續2年(112、113學年度;若有跨學段 者,可併予採計)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,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  分及排名,請於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 賽。

(三)請注意,請參賽單位及個人逕依前述報名日期至全國學 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本市初賽及全國決賽,登錄報名 資料完畢後,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(含參賽者名冊)ㄧ 式3份,加蓋學校教務(導)處註冊章,將其中2份逕寄 (送)江翠國中(郵戳為憑),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; 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(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 報到及檢錄),未收到紙本報名表件者將視同未完成報 名。

三、更換人員名單於檢錄時連同紙本報名表一併提供,倘承辦 單位於檢錄時未收到更換人員名單紙本,一律視為無更換人員需求,參賽單位不得更換參賽名單,請務必審慎確認 所有報名資料無誤後方可執行,以保障競賽員參賽權益。

四、各競賽單位如有承辦人員異動,請確實移交相關資料及報 名系統帳密,作好交接工作,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確實完成 競賽員報名作業。

五、倘對本案有相關疑義,請洽江翠國中輔導處曾君雯組長, 電話:(02)89790504分機253。

六、請各校務必依限報名,避免影響學生參賽權益。